根据《昆明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昆档发〔2022〕14号)要求,现将在我市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按照“已在省档案局备案、复核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可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档案社会化服务,不再重复进行备案、复核”规定,已在省档案局备案、复核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不再进行公示,如有需要可到云南省档案局官网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有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可向市档案局举报、投诉(联系电话:67472253),市档案局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
附件: 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公示名单
昆明市档案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