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滇中新区档案部门,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档案部门,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档案部门,各人民团体档案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大专院校档案部门,各档案服务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档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地见效,锻造高素质档案专业队伍,助力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拟举办昆明市2026年档案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学法规强业务 砺本领促实干
二、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档案服务机构从事档案工作的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竞赛遵循自愿原则,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自愿推荐人员参加。推荐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县(市)区档案局负责组织推荐本辖区参赛人员,参赛人员不超过5名;开发(度假)区档案室(馆)负责推荐本区参赛人员,参赛人员不超过3名;每个市级单位推荐参赛人员不超过1名;每个档案服务机构推荐参赛人员不超过2名。
三、竞赛事项
(一)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
1.题型与分值: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等,满分100分。
2.竞赛时间:9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30—11:30。
3.竞赛地点:昆明市工人文化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198号)503、413、414、418教室。
(二)竞赛内容
1.档案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
2.档案部门规章:《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8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10号)、《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13号)、《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 第21号)、《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 第22号)等部门规章。
3.档案标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2015)、《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 69-2018)、《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第2部分:档案数字化服务》(DA/T 68.2-2020)等标准规范。
(三)奖项设置
竞赛设个人奖项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市档案局、市档案馆颁发证书。获奖选手纳入昆明市档案行业技能人才储备库,优先推荐参与上级档案业务培训、交流学习、技能竞赛、评优评先。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积极推荐参赛人员,于9月14日(星期一)17:00前,将参赛人员名单(附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及可编辑电子版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市档案馆,各档案服务机构发送至kmsdaj@163.com邮箱,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邱老师,63822307、15096632878)。
(二)请参赛人员携带身份证(未携带证件或身份核验不符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提前30分钟到达昆明市工人文化宫503教室完成签到并按指定座位就座,正式开赛后迟到1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竞赛规则,自觉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严禁夹带资料、使用通讯工具、相互抄袭等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严肃维护公平公正的竞赛秩序。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坚持简约务实原则,杜绝形式主义、铺张浪费。不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赛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昆明市档案局
昆明市档案馆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