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司规〔2024〕1号
各县(市)、区档案局,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深入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法治化,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经对现行有效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废止《昆明市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司﹝2009﹞81号
说明:内容已被云南省司法厅印发的《云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涵盖,该办法的部分内容与《云南省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
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档案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