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档案局、档案馆,各开发(度假)区档案馆(室),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大专院校档案部门,市城建档案馆: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号)和《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2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档发〔2022〕21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昆明市2022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中直接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及档案领域自由职业者等(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员),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评委会开评时间为准,不含被批准在延迟退休期内的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7号)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达到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网络申报+纸质材料审核:凡申报昆明市档案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均使用网络申报。先进行网上申报及初审,网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材料送审。
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km.gov.cn),在“在线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人事人才”栏目中点击“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进入到“昆明市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如已有账号,可直接登陆填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版)》)。
网络申报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逾期无法提交。
纸质材料审核时间:2022年8月15日至8月26日(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逾期不再收审。
评审会开评时间:2022年9月。
(二)申报流程
1.请务必认真阅读《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2版)》(见附件2),在网络申报阶段正确选择职称评委会,申报昆明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的人员请选“昆明市档案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昆明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和业绩成果,形成《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待网络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申报评审表。凡未经“昆明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审核的申报材料,不予收审和送评。
2.网络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报送:
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县(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申报人员由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并推荐;
自由职业者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协会签署意见并推荐。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按《2022年昆明市档案专业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依次准备申报材料,并将“一览表”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
2.申报人员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各项内容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屡现职以来专业常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单位对申报人员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各级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3.网络审核通过后从系统导出的《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应统一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一式两份,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
4.用人单位在审核申报人提供的材料时,凡是复印件的,要注明“经核实,与原件一致”并签字、注明日期和加盖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后,不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
6.申报人员一律登陆“信用中国(云南昆明)”网站(https://credit.km.gov.cn),在“信用服务”—“昆明市信用承诺自主申报专栏”中填写相关承诺信息并提交,点击“承诺书下载”后打印出“职称申报承诺书”,作为附件材料提交职称评委会。
7.除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以外,纸质材料审核阶段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履现职以来的聘书(单位出具的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人员提供),各1份。
(1)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档案专业岗位基础知识培训证书1份;近1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属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人员提供小一寸彩色证件近照1张。
(2)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档案专业岗位基础知识培训证书和年度内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各1份;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2017年-2021年);事业单位人员再提供人社部门审核过的近5年薪级工资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2018年-2022年);属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人员提供档案工作相关论文2篇(复印所发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全文部分);申报人员本人小一寸彩色证件近照1张。
8.现场审验材料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一次性报送,不接受个人自行现场审验材料,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避免人员扎堆。
纸质材料申报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9.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路543号昆明市档案馆6楼602办公室。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人员须最近6个月在昆明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人事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鼓励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在参加职称申报评审时,不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限制性条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可破格参加评审。对符合《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试行)》(昆人才办〔2020〕2号)精神,对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
五、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单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公示模板见附件4)。
2.属劳务派遣公司的申报人员,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只提供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3.合理安排时间。尤其注意在网络申报阶段,务必尽早提交审核,避免在系统申报期的后半段由于申报人数剧增,审核量增大而导致返回修改时已过申报期而无法再提交的情况出现。如因个人原因在临近系统关闭的最后几个小时才提交审核而导致审核未通过无法再提交,造成不能申报本年度职称评审的,后果自负。
4.用人单位审核推荐申报评审材料后,申报系统中已3次提出审核意见后仍然存在问题的,本年度不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5.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如为集体业绩成果的,请单位出具申报人在本集体中承担的作用、完成的工作量和所负责的业务范畴。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并在申报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印章。用人单位对审核推荐行为负责,承诺所推荐人员申报评审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真实准确。
6.各级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评审表上须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至昆明市档案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对涉及本人的评审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查、进行投诉。复查主要核查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范,评审过程中有无错看、漏看申报人业绩成果材料造成误判等情况。复查申请人须在评审结果确认后2个月内(逾期不予受理)向昆明市档案局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复查结果告知复查申请人。
2.未尽事宜,参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号)执行。
联系电话:0871-63637822。
附件: 1.《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的通知》(昆人社通〔2022〕54号)
5.《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7号)
昆明市档案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