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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昆明市档案局关于购买馆藏资料数据采集与录入项目服务的计划
[作者:档案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4 16:25来源:昆明市档案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的相关要求,为做好馆藏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档案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馆藏资料数据采集与录入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馆藏资料数据采集与录入(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2001 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档案局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完成馆藏图书资料的整理分类、贴书标、盖章、装盒、上架。二是将整理后的图书资料信息进行电子化加工,录入的信息可转换为MARC数据的EXCEL表格,录入专门的图书馆管理软件。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馆藏资料数据采集与录入,对馆藏图书进行管理,达到数据与实物的统一,实现借阅管理及各项数据的统计。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5,000.00

(二)资金来源:档案管理工作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本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项目完成后应具备以下功能:

(一)实现图书资料的高效管理。馆藏图书资料总量清、底数明;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和馆藏图书资料实际进行分类管理,按图书资料的珍贵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实现图书资料一本一号定位管理;实现图书资料纸质目录和电子查阅平台双查阅。

(二)实现图书资料有效利用。满足单位内部及其他机关单位的图书资料利用需求。

(三)立足于昆明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共享云平台系统”,为构建专门的图书资料管理系统做好前期数据采集与录入。

(四)为建立具有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有本地特色的综合资料室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