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的相关要求,为做好馆藏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档案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明信公证处改制档案托管服务项目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度明信公证处改制档案托管服务(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2001 档案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档案局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工作内容
明信公证处改制移交昆明市档案馆的公证档案共81366盒、1324594卷,该批档案需继续托管存放,并保证其完整和安全。
(二)实施目的和意义
2022年明信公证处改制公证档案托管服务是对2021年明信公证处改制移交公证档案托管服务的延续,是保证该批档案完整和安全的必要手段。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5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明信公证处改制档案托管管理经费
五、承接标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档案数字化加工管理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备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或者备案材料(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
六、目标要求
(一)做好明信公证处81366盒,1324594卷公证档案的保管及调归卷等日常管理。
(二)档案托管库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库房的标准并配备相应的安防、消防设施。
(三)提供不少于50平方米的专用档案处理用房。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