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档案馆是集中和永久保管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性档案馆,同时也是昆明历史的记录者、守护者、见证者。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全面收集记录疫情资料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加全面完整记录全市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历史过程,展现各条战线在抗击疫情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留存全市人民团结一心、联防联控的动人画面,昆明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疫情防控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全市人民广泛参与疫情防控的感人事迹的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特别是反映一线医务人员、科研人员、社区工作者、公安、志愿者等抗疫一线的各类凭证、工作资料和影像、“请战书”、“抗疫日记”、心得体会、书信、实物等。
2.反映全市全力支援湖北武汉等地疫情防控的材料,特别是做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和系列报道,工作和生活的照片、音视频等。
3.反映全市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全力配合、协助政府抗疫行动,积极奉献爱心的资料,特别是反映社会组织和个人捐款捐物以及参与无偿献血、爱心行动的凭证、照片;反映确诊病人和家属支持配合医治过程和场景的照片和影像;反映集中或居家隔离、居家办公期间配合防疫的微视频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影视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等。
6.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资料。
二、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图片未经后期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等基本信息。捐赠者需保证所捐赠的照片、音视频、文学及艺术作品等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纠纷。
2.以自愿捐赠为主,经昆明市档案馆审核收入馆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向捐赠单位(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对捐赠档案资料数量多,价值高,或能系统反映重要活动、典型人物等的捐赠单位(个人),昆明市档案馆将集中举办捐赠仪式,并给予一定奖励。
3.昆明市档案馆接收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由昆明市档案馆永久保存。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昆明市档案馆将会以举办展览、汇集出版、制作视频、等方式利用并开展宣传教育。
三、征集方法
1.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昆明市档案馆征集专用电子邮箱。
捐赠的文档、照片、视频可以单独发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说明,或以ZIP、RAR等格式将“联系方式+捐赠资料+资料说明”打包发送。
2.捐赠者也可将捐赠的档案资料直接送至昆明市档案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东二环路543号昆明市档案馆
联系部门:昆明市档案馆接收管理处
联 系 人:王波 周晓
联系电话:63840003
电子邮箱:kmsdaj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