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档工作,提升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水平,促进档案事业科学、持续发展,推动实现全市档案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档发〔2020〕11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文件材料收集归档移交工作的通知》(昆应疫指办〔2020〕26号)的要求,7月3日,昆明市档案局组织了档案馆综合业务培训,昆明市档案馆、14个县(市)区档案馆馆长及工作人员8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周晓同志从疫情防控档案的重要意义、各部门责任与义务、疫情防控档案收集与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几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马金鹏同志介绍了《云南省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评价周期、评价程序及例外事项等,对《云南省州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的65个评分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训人员仔细聆听,认真记录,并与授课老师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市档案局要求,一是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业务指导,督促各单位及时收集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要超前谋划,主动对接,提前安排好疫情防控档案接收进馆工作。二是纳入此次评价范围内的9个综合档案馆,要认真对照标准查缺补漏,进一步筑牢档案安全防线,提升业务水平,以良好的面貌迎接省档案局组织的业务建设评价,继续争当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