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的相关要求,为维护昆明市档案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杜绝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持业务办公楼、查阅大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院内及周边绿化养护,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非税〔2018〕170号)文件精神,昆明市档案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0年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购买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E1801物业管理),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档案馆物业管理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档案局
三、主要内容
1.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昆明市档案局(馆)相关要求,做好昆明市档案局(馆)的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局(馆)区域内的24小时安防及消防值守、监控工作;车辆停放的秩序管理工作;公共秩序维护、门岗执勤、安全巡视工作。要求安保工作人员持有保安员证,消防专业岗位需具备初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
2.每个工作日对包括大厅、玻璃门、玻璃墙、电梯及电梯厅、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库房、消毒间、消防控制室、监控值班室、卫生间、走道、楼梯间、保洁间、机房、配电房、墙面、屋面、顶面、不锈钢栏杆、窗子、办公室玻璃隔断、垃圾桶等区域及设施在内的办公楼公共部分进行保洁。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包括门厅、柱子、楼梯、车道、人行道、单位办公区大院、大门、围栏、垃圾桶等办公楼外部区域和设施进行保洁。负责范围内的垃圾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适当范围内的新增保洁管理服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环境布置和各种创建活动所需管理服务。
3.做好院内及周边绿化养护工作。
四、预算资金
(一)预算金额:46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其中360,000.00元从档案馆安全警卫服务项目经费列支;100,000.00元从基本运行维护专项经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提供本项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1.维护昆明市档案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维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杜绝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保持业务办公楼、查阅大厅及周边环境整洁。
3.做好绿化养护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由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