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昆明市档案局受云南省档案局委托,由刘毅秋副局长带队,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了认定。认定组通过听情况汇报、看实体、查痕迹材料的方式,对市住建局的档案制度建设、资源建设、业务建设、保障条件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照认定标准进行打分。经过认定组合议后,认定市住建局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并现场颁发奖牌。市住建局成为我市今年第一家通过认定的单位。
市档案局刘毅秋副局长在反馈会上表示,市住建局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得益于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健全的工作网络、业务熟练的档案管理员及经费投入到位等几个方面。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重大活动的声像档案收集工作,确保档案收集齐全完整。
市住建局李波副局长表示,做好档案工作是对人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历史负责,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档案工作。通过这次认定,发现了自身的不如,将立即查缺补漏进行整改。通过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只是一个新的起点,市住建局今年还将开展信息化建设,建设信息平台,力争与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