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准确性、规范性,使其更具操作性,《管理办法》起草小组在昆明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召开会议,根据前期在市档案局和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内部征求的意见、建议,对《管理办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删除了档案借出、奖励与惩罚等相关内容,并对部分细节进行了调整。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