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昆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确保档案收集完整、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和利用有效,市档案局与市民政局联合转发《云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规范》,要求各县(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档案局要按照统一标准和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落实,扎实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