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档案局《规定》起草小组前期调研、商讨和修改基础上,《规定》初稿已于2018年6月21日形成,现已将《规定》初稿送交我局法律顾问,请其就《规定》初稿中涉及法律法规条文及相关释义的法理性提出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下一步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在学习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划分控制使用规定的基础上对馆藏档案全宗目录、各全宗档案概况及内容揭示再次梳理,对已确定列入控制使用的15类20小项档案内容进行改动、增补或删减;制定调研提纲,对我市各县市区档案馆在档案划分控制使用方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有针对性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对《规定》细则做进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