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昆明市档案局刘毅秋副局长率专家评审组一行6人到市级行政中心,对中共市委宣传部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评审认定。
按照认定程序,专家评审组认真听取了中共市委宣传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情况及自检自查报告,实地查看档案库房、调卷抽查、检查台帐、查验档案系统建设情况,对照《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逐项评分。经专家组评审认定:中共市委宣传部领导重视档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基础工作扎实有效,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各项建设符合认定标准,达到并超过认定分值,同意中共市委宣传部通过云南省党政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昆明市档案局刘毅秋副局长现场颁发了牌匾,并就开展好档案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