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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档案局2016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作者:档案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24 10:28来源:昆明市档案局]

 

昆明市档案局2016年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昆明市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市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政发〔2016〕31号)文件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工作计划。

一、继续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我局将严格按照《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做好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016年,根据工作情况继续聘请法律顾问。针对我局法律及其他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规范化我局管理工作,防患法律风险,并在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聘请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和聘用合同正式文本复印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我局组织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2016年,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法学基础理论、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对在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内容。

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和云南省、昆明市地方性法规以及新颁布、修改的重点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解读和法律法规条文。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等有关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及能力,加大对档案法制普法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依法行政和检查监督力度,有效推进依法管理档案工作的进程,全面提升全市档案工作的整体管理水平。

三、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我局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分类统计,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积极参与全市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统计。

四、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4〕84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局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安排我局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积极协同组织、目督、监察部门做好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统计、日常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五、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政府法制机构反馈的评查结果,依照《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分清责任。我局现无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行的基本准则,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按照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内容和时限要求报市政府法制办;加大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我局2016年全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昆明市档案局      

2016年6月22日      

     

昆明市档案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印发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