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法依据 | 公开形式 | 公开范围 | 公开期限 | 处罚标准 | 承办机构 | 办公地点 | 备注 |
1 |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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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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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期限 | 处罚标准 | 承办机构 | 办公地点 | 备注 |
3 |
涂改、伪造、窃取属于国家所有档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款、《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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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擅自出卖、赠送、转让、交换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及其复制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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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期限 | 处罚标准 | 承办机构 | 办公地点 | 备注 |
5 |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五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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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擅自携带、运输、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五条、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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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期限 | 处罚标准 | 承办机构 | 办公地点 | 备注 |
7 |
明知档案危险而不采取保护或者抢救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七款、《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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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擅自出卖、赠送、交换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及其复制件的
| 《云南省档案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昆明市电子文件管理与归档办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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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执法依据 | 公开 形式 | 公开 范围 | 公开期限 | 处罚标准 | 承办机构 | 办公地点 |
9 | 未经档案所有人同意,抄录、复制或者泄露档案内容的 |
《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六款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根据数量和价值,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
10 |
城市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未向各级城建档案馆(室)移交档案原件;其他专业档案的报送、移交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的 | 《昆明市档案条例》第四十三条、《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市档案局网站 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 社会 公开 | 长期 公开 | 由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档案局政策法规处 | 东二环路543号(404、40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