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创文标语
  • 索 引 号:015113702-202007-275163
  • 主题分类:计划规划
  • 发布机构: 昆明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2020-07-17 17:03
  • 名  称:昆明市档案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 文  号:
  • 关键字:

昆明市档案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一、 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到位,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毅秋局长任组长,李蜀昆副馆长任副组长,局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永亮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各相关处室抽调,负责办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 公开范围

公开范围参照《条例》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执行,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切入点,凡是涉及政策、规定、规范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列入公开范围。

(一)主动公开信息

1. 行政权力清单信息。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我局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2. 政策解读类信息。在我局官方网站上专门设立“政策法规”与“政府文件”栏目,专门发布中央、省、市档案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并在公布信息内进行解读。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我局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发布。

3. 机构职能信息。主要公开我局机构设置、局、馆领导班子及领导分工、各处室的工作职能、部门领导情况,局、馆管理体制、机构职能与馆藏概况。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4. 规划计划信息。主要公开昆明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5. 业务工作信息。主要公开业务文件、会议文件、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行政执法、业务指导、档案征集、工作动态、工作经验等;

6. 党建信息。主要公开我局、馆党总支工作情况、学习概况等;

7. 其他重要信息。主要公开财政预算、部门决算、公开选拨任用、轮岗交流、考录招聘、评选先进、培训信息、人事任免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条例》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我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后可以公开的立即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 公开形式

以昆明市档案局、馆查阅大厅、门户网站、微博(昆明档案)为主,通过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昆明档案》杂志公开,拓展新闻发布会、春城热线、政府公开栏、印发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出示公告等多种渠道公开。

四、 相关要求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完善昆明档案信息网站,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二)强化信息公开学习、培训、交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切实履行审查责任。遇到情况复杂或者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申请,应加强与保密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研究提出处理意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合法,不发生泄密问题。

五、 措施保障

(一)深入推进深化改革领域政务公开

1. 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工作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权责清单及其法律依据。二是公布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流程图,三是公布《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昆明市档案局行政执法制度》。四是公布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行政处罚程序。五是公布行政处罚种类。(由、政策法规处牵头、信息管理处负责上传。)

2. 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的原则,积极推进昆明市档案局行政执法制度改革。(由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3.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稳步推进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工作。(信息管理处专人负责,各处配合。)

(二)深入推进促进经济发展领域政务公开

1. 经济社会政策公开

以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为原则,对近年以来所涉及的重大档案政策进行梳理,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政策法规进行分类,并及时公布。(由政策法规处牵头、信息管理处负责上传。)

2.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围绕档案事业建设、切实加大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在工作动态一栏中主动及时公布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开工、建设进展和验收情况。(由局办公室提供相关文件、信息管理处负责上传。)

(三)政府自身建设领域政务公开

1. 政策执行和公开

严格落实《昆明市档案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并通过局网站的工作动态一栏,实时动态更新。(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个处室配合。)

2. 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做好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布工作,信息公布要准确及时。(由局办公室提供相关文件、信息管理处负责上传。)

(四)政务参与和解读回应

1. 政策解读

一是年内须制定出《昆明市档案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二是认真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方案与文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积极筹备《昆明市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发布与政策解读工作。三是丰富门户网站的“政策解读”栏目,四是权责清单与法律依据须同时发布,设定依据须详细易懂。五是做好国际档案日的宣传活动。除宣传活动各处室积极响应外,其余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负责提供相关文件、信息管理处负责上传。

2. 回应社会关切

严格贯彻落实《昆明市档案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昆明市档案局网络舆论热点应急预案》设置专人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做好实时监测,通过一号通平台、网络、微博、微信、电视、电台等舆情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并向上级进行汇报;拟任命我局李蜀昆同志为“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江永亮为联络人,切实做到做面对舆情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能针对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保证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信息管理处负责,各处室配合)

3. 发挥媒体作用

畅通媒体通道,与各级媒体积极沟通。(各处室负责)

(五)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水平

1. 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拟成立以刘毅秋局长为组长,李蜀昆副馆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对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确保领导组织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江永亮同志任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局有关处室抽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工作正规有序,档案资料管理完好。局领导班子须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及时举行会议,听取政府信息以及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副组长李蜀昆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

2. 完善体制,规范发展

一是不断制定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制度,确保制度职责明确、措施明确。二是严格贯彻落实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制度有人抓、有人管、不流于形式。三是须由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申请时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工作流程,耐心解答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四是规范档案文书管理。五是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六是严格执行《昆明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由办公室负责)

3. 网站、电话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我局、馆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二是办好政府公报,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实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三是高度重视“12345”、“96128”等政务热线电话,须由专人负责接听电话,做到每个电话及时记录,限时回应。四是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做好网络答疑、网上投诉、网上查档查询以及网上互动工作。(由办公室和信息管理处共同负责)

4. 业务培训

一是须安排专人按时参加省、市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熟悉工作业务,及时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须积极学习相关部门印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由领导小组负责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