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4101000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档案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查处违反《档案法》的事件。
2.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3.对市属各级各类档案馆、县(市)区档案局(馆)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市属专业档案馆组建的审批、市属单位档案处置的审批。
5.组织并指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档案馆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6.接收、收集、征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7.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昆明档案》、《昆明市档案志》和《昆明年鉴•档案》。
8.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9.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10.做好信访、外事接待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市档案系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经市政府批准,于3月8日组织召开了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17年全市档案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二是继续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有效地促进我市各县区、各部门档案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3.配合十一届市委第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市委第五巡察组于4月3日至5月13日进驻我局开展巡察。巡察期间,我局按时按质按量、全面及时准确的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做到反馈意见“条条要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4.全市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加强对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的业务指导。二是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颁证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专题培训160余人次。三是加强对精准扶贫档案的专项检查指导,对寻甸县精准扶贫档案开展专项实地检查。四是积极申请创新试点,昆明市官渡区关上社区被列为作为国家 “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建设社区。
5.档案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档案法律法规体系,联合相关单位制定了《昆明市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昆明市妇联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标准;联合昆明市法制办对《昆明市档案中介报务机构管理办法》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
6.迎接国家、省、市对我市开展的工作检查。一是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昆明市档案条例》情况的检查。二是迎接省档案局对昆明市贯彻执行《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情况开展的执法检查。三是迎接国家档案局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对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进行的检查。
7.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不断加强。一是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单位档案及到期进馆档案的接收工作。二是认真做好馆藏破损国家重点档案的抢救保护修复工作。三是完成了馆藏档案原文557790页数字化转换工作任务。
8.进一步夯实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一是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稳步推进。二是档案安全基础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三是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9.档案服务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做好档案及政务公开信息查阅利用工作,创新服务方式, 切实做好昆明市档案、政府信息和现行公开文件的查阅利用工作。
10.认真开展档案宣传活动。开展的“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着力宣传档案工作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服务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为广泛宣传档案工作在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1.党建工作不断加强。一是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二是不断强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三是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巩固年”的各项任务。四是持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五是认真落实昆明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12.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踏实开展贫困户挂包帮扶工作,认真开展东川区安排的贫困户入户核查工作任务,参与竹山村贫困户安全稳固房建设推进工作等。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对口帮扶责任,全年开展四次以上入户走访慰问,切实帮助村民解决脱贫困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是:昆明市档案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8.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64万元,增幅4.9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社保,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进而基本支出增加165.01万元。同时,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增减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09.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18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47万元,占总支出的90.21%;项目支出115.72万元,占总支出的9.7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84万元,增幅5.24%,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社保,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进而基本支出增加168.22万元。同时,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增减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09.3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档案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6. 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22万元,增幅18.73%,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社保,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0.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6.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档案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37万元,减幅48.59%,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2018年较2017年减少了两个国家重点档案项目共计125.00万元,新增了设备购置及档案基础理论培训项目共计33.29万元,其余项目变化不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馆藏民国档案抢救和修复支出5.9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19万元,委托业务费4.80万元。此项目共完成6172页馆藏历史档案的抢救修复工作。一是完成了2005页珍贵档案的抢救修复工作。二是对破损严重不能采取机器修裱方式的184卷4167页馆藏历史档案采取手工修裱的方式进行了修复加固。
2.基本运行维护费共支出 18.0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31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1.32万元,邮电费1.20万元,物业管理费5.45万元,维修(护)费8.46万元。此项目保障了档案馆日常正常运转及所有档案的安全存放,满足档案日常维护基本要求,确保了档案绝对安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昆明市档案条例》等法规宣传及执法检查支出4.9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3.02万元,租赁费1.00万元,培训费0.72万元,劳务费0.25万元。此项目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35%以上,执法检查现场抽查率达到13%以上,开展了“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档案执法检查活动和档案法治培训。
4.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支出20.0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均为委托业务费。此项目完成原文扫描量557790页,差错率不高于2‰,数字化后的档案查全率和查准率,达到省级要求。
5.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支出2.4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1.89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按照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的工作要求,我局派出工作人员赴银川市档案馆、云南省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库开展了馆藏重要档案数据备份工作,共备份了原文1250万页,条目550万条。
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经费支出0.95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会议费0.23万元,劳务费0.72万元。此项目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8〕93号)要求,完成了全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全市共计46人通过中职评审,35人通过初职评审。
7.《昆明档案》刊印经费支出4.0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均为印刷费。此项目顺利完成了2018年《昆明档案》1-4期20余万字的组稿、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共刊载报道文章100余篇(条),照片40余张,并与部分省外档案局(馆)、云南省地州市各级档案局(馆)和昆明市各单位进行了刊物交流。
8.档案馆安全警卫服务支出26.00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均为物业管理费。此项目保障我馆安全警卫服务人数不少于10人,100%保证了档案的安全。
9.购置档案数据存储查询设备支出24.80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均为办公设备购置。此项目购买服务器、网络存储设备各一台,保证了馆藏档案数据的安全性及档案查阅利用工作的正常运转。
10.档案基础理论培训支出8.4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均为培训费。此项目主要举办了全市档案基础知识培训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3%。与上年对比增加55.64万元,增幅4.95%,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调整人员工资和社保,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进而基本支出增加165.01万元。同时,根据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增减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减少109.3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0%。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住房保障(类)支出7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用于我局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万元,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32.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的32.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将接待费降到最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45万元,下降81.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0万元,下降47.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且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将接待费降到最低。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到我局的调研、检查、指导或各县区档案部门到昆汇报工作、学习参观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28万元,减幅0.2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护(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昆明市档案局资产总额223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87万元,固定资产2212.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7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9.9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254.7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36.19 | 23.87 | 2212.32 | 1636.59 | 575.73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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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4101111
昆明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2019090304293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