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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昆明市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档案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6-10 17:06来源:昆明市档案局]

各县(市)区档案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根据《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996号)和《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19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云档发〔201936号)要求,结合档案工作实际,现将昆明市2019年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市各企事业单位中(不含中央直属驻昆单位、驻昆部队)直接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20199月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在省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符合《云南省档案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云档发字〔1992〕第62号)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0号)规定办理。

三、申报方式

2019年继续采用互联网+纸质材料审核的方式,先进行网上申报及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1.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km.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中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进入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系统,进行账号注册和信息填报。

网上申报时间:2019616日至30日,逾期无法申报。

2.纸质材料报送程序。申报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县(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署意见;非公经济组织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单位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再报昆明市档案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971日至19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按《2019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附件1),非公经济单位的按《2019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附件2)要求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将一览表粘贴在申报材料袋封面。

2.申报人员所填《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在完成网络申报后,自行从申报系统导出,统一使用A3纸双面打印后中缝装订,一式二份。

3.申报初级职称的人员,由单位申请,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认可,县(市)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单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可,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

4.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需提供近3年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复印件、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本人小一寸彩色近照1张。

五、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单位公示。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2.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

3.强化用人单位审核推荐责任。推荐上报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审验原件,并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审核意见、姓名及审核日期,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并对申报人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履职情况进行认定。

材料送审时,同时提供材料原件进行验证。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4.明确主管部门审核把关责任。各级主管部门须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并对审核情况负责。评审表上须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或直接推荐至相应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

5.申报评审材料经用人单位、各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直接报送相应评审委员会审核,不得要求下一级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荐。评审委员会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集中审核,并审查申报人是否属于本评委会评审范围、申报推荐手续是否完备,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等。

六、其他事项

1.评审时间:20199月。

2.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东二环路543号市档案局6601办公室;

联系人:李启云,联系电话:63822307

附件:

附件1:2019年昆明市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

附件2:2019年昆明市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

附件3:2019年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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