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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15113702-201809-142144
  •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昆明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2018-09-19 15:07
  • 名  称: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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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昆明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昆明市档案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表彰奖励在档案事业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查处违反《档案法》的事件。

2、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3、对市属各级各类档案馆、县(市)区档案局(馆)和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负责市属专业档案馆组建的审批、市属单位档案处置的审批。

5、组织并指导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档案馆的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档案抢救和保护、档案宣传和教育;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6、接收、收集、征集市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及历史资料,进行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

7、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昆明档案》、《昆明市档案志》和《昆明年鉴档案》。

8、组织并指导全市档案理论和科学技术研究,探讨和研究档案现代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9、负责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咨询服务。

10、做好信访、外事接待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档案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全市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市政府胡炜彤秘书长莅临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6年全市档案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二是继续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研究制定了《昆明市档案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并下发全市贯彻执行,有效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的全面发展。

2.全面加强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敦促及时整改。二是加强档案业务指导,认真开展规范化认定与复查工作。三是加快档案法制建设进程。一方面规范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另一方面向全市各县(市)区档案局印发《昆明市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及各项相关管理办法,不断推动 “十三五”期间全市档案资源建设、档案数字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3.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馆(室)通过复查。此次复查工作中,昆明市本级及盘龙区所有参查单位全部通过复查,并颁发了证书。其中昆明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以9.9分的复查分数位居目前全省最高分。省档案局复查组高度评价了昆明市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开展情况。

4.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方面。一是档案资源总量持续增长。截至2017年底,全市档案资源总量共计1268947卷,2408595件,特色档案总量为66825卷,178331件。二是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不同档案文件保存状况的差异,选择了不同的保护修复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的处理。

5.进一步夯实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一是稳步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二是进一步改善档案安全基础设施设备。三是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快档案库房消防设施设备的更新换代,不断完善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十防”要求,认真开展档案数据异质异地备份工作,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6.档案服务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创新服务方式, 切实做好昆明市档案、政府信息和现行公开文件的查阅利用工作。二是为了纪念“69国际档案日”,开展了“国际档案日”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三是服务民生,充分挖掘馆藏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编研、档案文化产品开发,加大档案文化产品开发力度。

7.档案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认真履职,切实加强档案业务培训工作。分别举办了档案基础培训、《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培训、民国档案条目拟写及数据采集培训。二是加大档案干部的培训力度,为我市档案事业的发展提高了人才保障。

8. 不断加强党建工作。一是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二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不断加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9.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扎实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且取得显著成效。二是认真落实昆明市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及依法治市工作,为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平安保障。认真做好保密、政务信息及公开、信访、挂钩扶贫、公共机构节能、应急管理以及市12345非应急服务“一号通”平台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节俭节约教育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摒弃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真正让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成为自己的行为习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是昆明市档案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5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按相关车改政策所有车辆已上交市车改办,正在办理车辆减少手续)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233330.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3330.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145.99元,增幅1.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具体为2017年我局收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和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开发类项目两个国家项目经费共计1254229.00元,导致2017年项目经费相较2016年增幅较大,其余项目因政策变化或实际需要略有波动,但变化不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档案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33330.60元。其中:基本支出8982486.37元,占总支出的79.96%;项目支出2250844.23元,占总支出的20.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145.99元,增幅1.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为2017年我局收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和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开发类项目两个国家项目经费共计1254229.00元,并支出1254229.00元,导致2017年项目经费相较2016年增幅较大,其余项目因政策变化或实际需要略有波动,但变化不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档案局(无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82486.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527.21元,减幅3.54%,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较2016年大幅减少,具体表现为因2017年奖金发放方式改变,导致在2017年度发放的奖金较2016年大幅减少,其余项目因政策变化或实际需要略有波动,但变化不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4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档案局(无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0844.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23524.33元,增幅30.31%,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收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和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开发类项目两个国家项目经费共计1254229.00元,并支出1254229.00元,导致2017年项目经费相较2016年增幅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基本运行维护费支出436533.23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馆藏民国档案抢救和修复支出59728.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经费支出9962.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执法检查支出72552.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重要档案异质异地备份支出29840.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昆明档案》刊印经费支出40000.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支出348000.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开发类项目(抗战胜利纪念堂项目)支出578000.00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项目(民国档案文件级目录采集项目)支出676229.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66200 .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110029.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33330.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92145.99元,增幅1.7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增加,具体为2017年我局收到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和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开发类项目两个国家项目经费共计1254229.00元,并支出1254229.00元,导致2017年项目经费相较2106年增幅较大,其余项目因政策变化或实际需要略有波动,但变化不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4942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259259.9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0344.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3.5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222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3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公积金项目;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39.19元,完成预算的7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9560.19元,完成预算的97.8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479.00元,完成预算的52.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厉行节约,严格把控公务接待开支。具体分析为:因公出国(境)费相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81元,因2017年根据省档案局统一安排并经市政府批准,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随省档案局出国访问参加会议,但实际支出费用略有结余;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相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公务接待费10479.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10479.00元,国(境)外接待费0元)相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21.00元,主要是因为我局结合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和流程,将接待费降到最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897.71元,下降5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9560.19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9381.9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076.00元,下降46.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560.19元,占65.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9.00元,占34.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560.19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 2017年根据省档案局统一安排并经市政府批准,安排一名工作人员随省档案局赴菲律宾参加“第21届东南亚太平洋音像档案协会联合大会”会议,共花费19560.19元,其中国内差旅费3228.00元;国外费用16332.19元,含出访城市间交通费1421.37元,公杂费1246.20元,伙食费1776.80元,入场券、翻译、会议宴请、专题培训费8187.71元,住宿费3700.11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47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档案查阅、调研、相关项目检查等共计17批次,21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档案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1728.9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209.27元,增幅14.57%,主要原因是因物价略有上涨以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日常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较2016年略有上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5490.72元,水费14290.50元,电费25790.86元,邮电费11474.25元,物业管理费14971.50元,差旅费39863.00元,因公出国(境)费19560.19元,维修(护)费56867.02元,会议费12819.00元,培训费17647.50元,公务接待费10479.00元,劳务费8430.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0元,工会经费34320.00元,福利费126537.43元,其他交通费用436988.00元,办公设备购置2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昆明市档案局部门资产总额25519088.14元,其中,流动资产1096752.65元,固定资产24422335.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73015.1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60786.15元,固定资产增加11222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5519088.14

1096752.65

24422335.49

16365913.03

515025.27

0.00

7541397.19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1422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8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1422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我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1233330.60元,其中基本支出8982486.37元,保障了我局的日常运转。项目支出2250844.23元,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一是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整体绩效目标:保障当前档案局(馆)日常工作开展及推动档案业务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二是顺利完成各个项目既定的绩效目标,在所有项目中,挑选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执法检查两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经自评,各项目目标均符合部门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按资金管理制度、按计划、按工期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达标。通过绩效评价与分析,增强了全局资金绩效观念,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使得公共资源得以合理配置,财政支出结构得以优化,提高了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4101111


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昆明市档案局20180919021302434

绩效资料-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绩效资料-昆明市档案局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配套法规执法检查

绩效资料-昆明市档案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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