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档案保存单位是否还有保存员工人事档案的义务?
答:档案保存单位建立、保管、流转、移交人事档案是基于国家的人事管理要求和规定,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后,原工作单位(档案保存单位)仍负有妥善保管档案的义务和根据需要进行流转和移交档案的义务,违反此种义务,一方面要向国家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另一方面要向职工承担民法上的民事责任,对于因违反前述义务给职工个人造成的损失要给予赔偿。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