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什么机构管理?
答: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级(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