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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档案局行政备案流程图
[作者:档案局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12-12 11:01来源:昆明市档案局]


注释①:申请备案的中介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

1.持有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其所从事档案服务的相关业务;

2.相关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经培训并由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至少有一名档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释②:中介机构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与从业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

5.从业人员学历证明或者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省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明;

6.从事档案数字化服务的中介机构申请备案项目的还应提供《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7.提供档案寄存服务的中介机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库房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

(2)档案库房及业务用房建筑平面图、档案库房楼板荷载设计或者检测资料;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档案库房所在楼宇或者场所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安保、消防、监控等设备设施情况以及档案库房周边情况(位置图);

(5)档案库房专用设施、设备名称以及数量情况表;

(6)寄存、保管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