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查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内容的档案时,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仅提供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查阅利用。
对捐赠、寄存档案,除其主体和主体单位外一般不提供利用。
公检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查阅。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