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档案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昆明市档案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对昆明市档案馆馆藏档案95万页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扫描数据需上载到昆明市档案局档案管理数据库并按照规范制作为脱机数据备份。现公示如下采购计划:
一、 预算资金:350000元
二、 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数量 | 计量 |
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云南省机关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规范》、《云南省档案数字化工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昆明市档案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对昆明市档案馆馆藏档案95万页进行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扫描数据需上载到昆明市档案局档案管理数据库并按照规范制作为脱机数据备份。 | 95万页 | 页 |
三、承接标准和目标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7、必须具有“云南省档案数字化服务机构备案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8、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准确率需达到99.5%以上;
9、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数据需无缝导入昆明市档案馆综合档案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63827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