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昆明市档案局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按照市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2016年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政发〔2016〕31号)文件要求,市档案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5﹞2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加强依法行政治度建设
明确职责权限,市档案局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行政职权的名称、实施主体、类别、依据、权限范围等内容,并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市档案局官方网站公开。继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围绕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了《昆明市档案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立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立项、起草、论证、协调等环节,完善政府立法公众参与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管理工作,成立了昆明市档案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小组并明确审查范围和标准,严格遵守和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完善内部起草、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
(二)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实际工作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相关制度规范,扩大听证覆盖面,对涉及全市档案事业已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规范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以评估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继续推进法律顾问工作,严格按照《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聘任、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立案程序,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建立相应的执法程序规定,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结合法律规定在作出重大决定前,由市档案局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审核,未经审核,不得作出决定。
(四)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市档案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分类统计,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积极参与全市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数据统计。
二、存在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足。在依法行政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认识模糊、不到位的情况,学法、用法的意识不弄,缺乏依法行政的基础。
(二)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程序以及监督制度不完善,侧重于事后监督,事前、事中监督机制缺乏,难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提升认识,落实责任,明确人员,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计划、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纳入相关人员职责,统筹安排,确保投入。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明确依法行政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纠错问责机制,明确问责范围和程序,坚决纠正慢作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