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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申报程序
[作者:发布时间:2015-07-13 00:00来源:]

昆明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事项名称:昆明市档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设定依据:

《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云政发[1992]124号),《云南省档案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云档发字〔1992〕第62号),《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云人职发〔1996〕87号),《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管理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12)47号),《关于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评定必备条件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288号)。

三、申请条件:

1.申报范围:各单位从事档案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相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晋升档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必须符合《云南省档案专业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云档发〔1992〕62号)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时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4〕106号)规定执行。

四、办理材料:

1.申报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照片,一式二份,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

2.年度考核情况由单位填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正反面)和聘书,以及培训(进修)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需经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字,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印章。(以上证件在报送时必须提供原件,待审核后提交复印件)。

3.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和业绩的其它材料。

4.本人彩色近照一张(小一寸)。

5.申报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按《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的按《昆明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非公经济单位)》要求顺序准备材料,并粘贴在送审材料袋封面,请务必如实填写申报人联系电话。

五、办理地点:昆明市东二环路543号昆明市档案局601办公室

六、办理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6月左右,具体时间以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通知为准。

七、联系电话:63822307

八、办理流程:

1.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市属主管部门或者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市档案局办公室(东二环路543号市档案局6楼601室)。

2.需报送昆明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申报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