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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档案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职务试行办法
[作者:发布时间:2014-11-17 00:00来源:]

为鼓励全省档案系统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打破论资排辈,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调动广大档案专业技术人员钻研业务,多出成绩的积极性,根据省人事厅[云人职发(1996)8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档案系列的实际,现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年龄在45岁以下晋升研究馆员,40岁以下晋升正、副研究馆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专业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可以破格申报、推荐相应的档案专业职务。
二、破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破格晋升档案专业职务者,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积极宣传贯彻档案法规、规章,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业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破格晋升正、副研究馆员者必须考高级外语,破格晋升馆员者必须考中级外语或中级古汉语,考试合格者优先推荐。
4、凡破格晋升档案专业职务,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履职考核优秀。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自学成才,水平、能力、贡献特别显著也可破格申报。
(二)符合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破格申报馆员职务。
1、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过3篇以上有一定专业水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
2、获得省级以上档案先进工作者;
3、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达国家二级、档案馆档案目标管理达省二级以上单位的骨干人员(排名前二名);
4、收集、征集、抢救珍贵历史档案文献或在档案专业工作中和现代化管理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5、主动提供档案信息,为经济建设提供服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经济效益年收入达5万元;
6、独立承担地区级以上档案专业培训班二门以上主要专业课者;
7、中专、高中毕业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地区(不含各地、州、市所在地)连续从事档案工作10年以上,勤奋工作,成绩突出的业务骨干。
(三)符合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研究馆员职务。
1、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项或省部级档案专业奖二项或地厅级档案专业奖四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名);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档案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者;
3、专业学术论文获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三等奖以上三次,二等奖二次者;
4、撰写出版专著6万字以上,或出版译著8万字以上,编辑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档案历史文献史料40万字以上受到主管部门表彰;
5、承担省部级二项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排名前三名);
6、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以上者;
7、对档案学理论有较深造诣,对档案学某一领域有较深研究或在理论、方法、技术上有独到见解,系公认的学科带头人。
(四)符合基本条件,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研究馆员职务。
1、获得国际性组织特殊荣誉奖,获得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完成者(排名前三名);
2、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8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者;
3、专业学术论文获国家级专业学术论文奖二等奖二项,或省部级一等奖二项;
4、撰写出版专著10万字以上,或出版译著12万字以上,或编辑出版具有较高水平的档案文献史料80万字以上受到主管部门表彰;
5、主持一项国家级或二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的研究,通过鉴定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排名前三名)。
三、破格申报程序破格申报档案专业职务:
(一)45岁以上申报正高,40岁以上申报副高者,达到本文破格条件的,可按正常破格申报程序报档案系列职改部门办理。
(二)破格推荐程序,按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试行办法下发之日执行。

五、本试行办法由省人事厅职称处、省档案局职改办负责解释。

滇公网安备 53011102000198号